關于公布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違規問題投訴舉報電話的公告
來源: 魚峰區民政局  | |  作者:    發布日期: 2022-07-11 10:30   

為促進社會團體高質量發展,著力防范化解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風險隱患,根據民政部、民政廳、市民政局部署要求,決定于2022年4月-8月,開展規范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專項整治行動?,F向社會公布區級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違規問題投訴舉報電話。

????一、受理范圍

社會團體設立的分支機構(包括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)、代表機構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均可進行投訴舉報。

1.已完成社會團體授權任務和宗旨使命的;

2.超出社會團體章程規定宗旨和業務范圍的;

3.另行制定章程的;

4.名稱或業務范圍有相同相似的;

5.未按照規定程序設立的;

6.以“中心”“聯盟”“研究會”“促進會”“協會”“聯合會”“研究院”等各類法人組織名稱命名的;

7.名稱中使用“中國”“中華”“全國”“國家”“國際”“世界”等字樣的;

8.除代表機構外,名稱帶有地域性特征的;

9.分支(代表)機構下再設立或者變相設立分支(代表)機構的;

10.內部管理混亂影響正常運轉的;

11.拒不服從社會團體領導和管理的;

12.連續兩年及以上未開展活動的;

13.與非法社會組織存在勾連的;

14.未經社會團體授權或者批準,擅自發展會員、收取會費、接受捐贈、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;

15.財務收支未納入社會團體統一賬戶管理的;

16.開設獨立銀行賬戶的;

17.單獨制定會費標準的;

18.通過收取管理費、贊助費等方式將分支(代表)機構委托其他組織運營的;

19.存在違規收費或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等情形的;

20.違反其他管理規定的。

二、受理方式

0772-8805010

舉報郵箱:

yfqmzj2009@163.com

信函郵寄地址:

柳州市魚峰區民政局 靜蘭路34號112室

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一般應包括涉嫌違規的社會團體及分支(代表)機構名稱、發生時間、事實概況及相關證據材料、聯系方式等,并對證據材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。提倡實名舉報、書面舉報,并提供舉報人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。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投訴舉報線索的查處工作,促進我區社會團體健康有序發展。

柳州市魚峰區民政局

2022年7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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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公布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違規問題投訴舉報電話的公告

為促進社會團體高質量發展,著力防范化解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風險隱患,根據民政部、民政廳、市民政局部署要求,決定于2022年4月-8月,開展規范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專項整治行動?,F向社會公布區級社會團體分支(代表)機構違規問題投訴舉報電話。

????一、受理范圍

社會團體設立的分支機構(包括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)、代表機構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均可進行投訴舉報。

1.已完成社會團體授權任務和宗旨使命的;

2.超出社會團體章程規定宗旨和業務范圍的;

3.另行制定章程的;

4.名稱或業務范圍有相同相似的;

5.未按照規定程序設立的;

6.以“中心”“聯盟”“研究會”“促進會”“協會”“聯合會”“研究院”等各類法人組織名稱命名的;

7.名稱中使用“中國”“中華”“全國”“國家”“國際”“世界”等字樣的;

8.除代表機構外,名稱帶有地域性特征的;

9.分支(代表)機構下再設立或者變相設立分支(代表)機構的;

10.內部管理混亂影響正常運轉的;

11.拒不服從社會團體領導和管理的;

12.連續兩年及以上未開展活動的;

13.與非法社會組織存在勾連的;

14.未經社會團體授權或者批準,擅自發展會員、收取會費、接受捐贈、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;

15.財務收支未納入社會團體統一賬戶管理的;

16.開設獨立銀行賬戶的;

17.單獨制定會費標準的;

18.通過收取管理費、贊助費等方式將分支(代表)機構委托其他組織運營的;

19.存在違規收費或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等情形的;

20.違反其他管理規定的。

二、受理方式

0772-8805010

舉報郵箱:

yfqmzj2009@163.com

信函郵寄地址:

柳州市魚峰區民政局 靜蘭路34號112室

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一般應包括涉嫌違規的社會團體及分支(代表)機構名稱、發生時間、事實概況及相關證據材料、聯系方式等,并對證據材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。提倡實名舉報、書面舉報,并提供舉報人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。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投訴舉報線索的查處工作,促進我區社會團體健康有序發展。

柳州市魚峰區民政局

2022年7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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